普法常识:网上骂人,小心承担法律责任

2016-08-11虫子灌云网
    送给灌云吧里面不自重的‘汉子’们,适可而止。 在很多网民心目中,网络与现实是截然分开的。在现实社会,他们循规蹈矩,遵纪守法,是善良公民,是父母的好儿子好女儿,是孩子的好爸爸好妈妈,是好领导好员工,是法官、律师、教师、大学生、博士、专家......但是,一到网络上,他们就面露峥嵘,变成青面獠牙的怪物,随处随意口出污言秽语,污染网众视听。 大多数在网上骂人的网民有这样一个错误认识:网上的纠纷网上了断,大不了被网络管理员封掉。其实不然,即便是网络上虚拟的人,也是和生活中存在的人相对应,你的IP和ID资料是有据可查的。在虚拟的网络空间里骂人,同样要负法律责任。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:公民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,网上骂人实际上仍然属于一般侵权行为,只不过侵权的方式和载体比较特殊而已。由于网络的高度开放性及网上言论的随意性,对社会的巨大影响不可低估,在网上辱骂他人,对他人名誉带来的损害比日常生活中辱骂他人更加严重。所以利用互联网辱骂他人,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。 如果网上公然侮辱他人,情节严重的,还可能构成侮辱罪而承担刑事责任。按照我国刑法有关规定,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,公然贬低他人人格,毁坏他人名誉,情节严重的行为。就网络上骂人传播的速度、范围以及影响力来看,应该认定为“公然”。刑法规定: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。 网络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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